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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大連高新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4-03-19 18:13:55 瀏覽:0

      為促進高新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水平,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師(事業編制),根據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文件規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總體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計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25名。所有崗位均為事業編制。錄用后根據全區中小學校崗位需求,由區教育文體局統一分配崗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附件1。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奉獻精神,有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港、澳、臺地區或海外留學人員報考所用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認證,且專業名稱與應聘崗位條件專業名稱一致;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8.具有教師資格證;

      9.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為35周歲及以下(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應聘偏遠后發展學校急需緊缺學科崗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10.具有5年及以上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工作經歷;

      11.報考人員學歷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4日。

      (二)不得報考情形

      以下情形不得報考:從事過未成年相關違法犯罪活動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等嚴重行為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機關及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法規、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教師崗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的方式。

      1.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報名地點:大連高新區第四學校(大連市甘井子區七賢路與七賢東路交匯處)

      咨詢電話:19990083691

      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大連高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到大連高新區政府網站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并附上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須為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和復印件(正、反面);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碼須確保有效期能夠達到2024年3月14日;查詢要求: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查驗、下載查詢結果;

      (4)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及網上查詢教師資格證明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證全網頁截圖);

      (5)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

      (6)具有5年及以上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3):

      a.社保繳費記錄(自行到社保部門查詢打印);

      b.勞動(聘用)合同;

      上述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一律不作為有效證件。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不全,視為不合格。

      2.資格審查

      審查的主要內容為: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所需的相應條件。

      通過資格審查進入筆試環節人員名單及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等信息在高新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布。

      3.注意事項

      (1)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人員必須本人現場報名。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如實上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及有不得報考情形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已上崗工作的,一律無條件解除合同。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齊全。因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齊全,影響報名、考試等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3)同一崗位的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的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該競爭比例時,取消或縮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及招聘計劃將在高新區政府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條件但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4)因報考不符合條件的崗位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5)報考人員報名與此后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筆試

      1.筆試方式

      筆試科目為一科,考試時限為90分鐘,考試以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教育法律法規。

      2.筆試要求

      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的時間和地點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的報考人員不允許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不允許提前交卷離開考場。未按期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3.成績查詢及分數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情況,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加面試。

      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等事項在高新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按比例確定的最后一名人選筆試成績并列者,均為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合格人員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規定的比例,該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仍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等事項在高新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布。

      2.面試內容

      面試按實際申報崗位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所應必需的專業素養、教學過程與方法、從教潛能、職業道德、職業精神等。面試時,抽簽決定應聘人員說課順序,每名應聘人員說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其中,“英語”崗位面試人員用英語說課,“音體美”崗位面試人員另加額外的3分鐘才藝展示(每名面試人員自選一項才藝展示,如需器材須自備)。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

      3.面試要求

      面試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期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成績在高新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布。

      (四)總成績確定

      本次招聘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權重計分法計算,權重為4:6,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與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體檢人員。

      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在高新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布。

      (五)體檢

      體檢由指定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或市級及以上公立專業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需要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間和復檢醫院由體檢組織實施部門確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或因報考者自愿放棄體檢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高新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布。

      (六)考察

      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并對考察意見的真實性負責。

      對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或因報考者自愿放棄被考察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考察人員。遞補的考察人員須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高新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及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產生招聘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有反映并存在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有實據,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職的擬聘用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逾期無法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后果自行承擔。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國家、省、市對事業編制教師工資政策和標準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六、其他

      1.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隨時關注大連高新區政府網站。因應聘人員未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所導致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2.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步驟(程序)的,視為自動棄權。

      3.考試實行承諾制,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

      5.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6.聯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19990083691

      投訴舉報電話:18018929848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1:30;13:00-16:00

      附件1.2024年高新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2024年大連高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的說明.docx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73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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