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廣州事業單位招聘
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08-04 18:52:27 瀏覽:0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301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進一步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南沙區教育局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學校長1名,副校長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學校長1名,副校長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方式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301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3.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等次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技能要求;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職業(執業)資格;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屬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員范圍;
8.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
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45周歲及以下;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
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首日。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崗位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需求表所列出的其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具體資格條件。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3.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4.校長須獲得以下榮譽之一:(1)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2)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政府部門或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名校長、優秀校長、名教師、優秀教師稱號;(3)省級以上“百千萬工程”教育專家、名校長培養對象;(4)省特級教師;(5)設區的市級名校長、名教師。副校長須獲得過地級市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榮譽稱號。
5.校長須具有5年及以上高中任教經歷,任普通高中副校長2年及以上,且現任普通高中校長。副校長須具有5年及以上高中任教經歷,任普通高中校長、副校長2年及以上或中層干部正職3年及以上(不含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所有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
6.經過任職資格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曾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行政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2.近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曾有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曾因虐待或體罰學生等被開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或不允許從事教師職業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依次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準考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碼等按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未按時到考場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均視為放棄考試。報考人員在各考試環節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無條件取消考試資格。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式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注冊后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
3.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廣州市南沙區2023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中學校級領導崗位表》(附件1)中的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條件的,均不可以報名,即便報名成功最終也將不予聘用。
(2)應使用最新身份證信息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內)。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初審,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與完整性負責。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導致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5)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資格審查
考試前,開展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登記表》(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
2.資格審查所需攜帶的其他證明材料見《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2、附件3)。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生憑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由面試、專業能力測試兩個環節組成,分別按40%、60%的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面試
時間地點:具體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通知為準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考生,按40%計入總成績。
2.專業能力測試
時間地點:具體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通知為準。
專業能力測試采用無生授課+評課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按60%計入總成績。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按面試成績占40%、專業能力測試占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不滿60分不予聘用。
(四)體檢
按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面試成績排序,仍同分,則再進行專業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初次體檢費用由南沙區教育局承擔,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由本人負責承擔復查體檢費用)。需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為1:1。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通過者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考試合格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根據組織考察合格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人員納入廣州市南沙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南沙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執行。
(四)報考人員入職時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性質的,入職后可按照其聘用專業技術崗位的級別進行安排(不含高職低聘情況);其他報考人員(含高職低聘情況)按照其本人具有的專業技術職稱等級的最低崗位進行安排。
(五)被正式聘用的校級領導,入職后經認定符合南沙區高層次教育人才條件的,可在原有待遇基礎上,根據南沙區教育系統高層次教育人才有關規定,享受人才待遇。
六、注意事項
(一)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成績同分的,則按面試成績排序,仍同分,則再進行專業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二)符合條件的隨軍家屬報名須能提供配偶所屬駐穗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符合隨軍到廣州安置的證明、已批準的隨軍報告表、配偶現役證明等材料方可報考。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四)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將違規造假人員信息登記在案,按違規造假情況的情節嚴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報考我區事業單位的懲處。
(五)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定,持省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一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接受招聘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八)關于招聘崗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9:30-11:30、14:30-17:30撥打電話咨詢。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
咨詢、監督電話:020-84681080
聯系人:周老師
七、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對本公告內容具有最終解釋權。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附件下載:
附件: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完全中學校長崗位表.pdf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gzns.gov.cn/zwgk/zwdt/content/post_9140116.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教師招聘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