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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內蒙古新巴爾虎右旗教育系統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11-07 18:18:46 瀏覽:0

      為進一步加大新巴爾虎右旗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全旗教育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高等院校開展校園招聘教師工作。

      一、招聘方式及計劃

      本次校園招聘采取“走出去”方式,通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2023年教育行業專場招聘會暨內蒙古師范大學2024屆畢業生冬季就業洽談會及輻射自治區內外相關院校等方式進行。本次校園招聘教師共9人,詳見《2024年新巴爾虎右旗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6.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并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7.應聘人員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1月11日(不含)至2005年11月11日(含)期間出生。

      8.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9.具有本次《職位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注: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不在報考范圍內)

      (1)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參加本次校園招聘報名,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參加資格審核。凡是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2024年新巴爾虎右旗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職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2022、2023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具的存放檔案等證明,其檔案應在報名開始日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證明開具日期應為發布公告日之后)。

      (4)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可以參加本次校園招聘報名,應聘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后一年內取得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不能如期取得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除教師資格證外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為校園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列入事業編制管理。

      (二)凡被聘用者,需在聘用合同中約定5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服務期內不得調動等相關要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四、招聘程序

      在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網站以及各相關高校網站公開發布《公告》《職位表》。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9:00-12:00。報名地點: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球類館。

      2.報名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以下資料:

      (1)《2024年新巴爾虎右旗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紙質版(一式兩份),并粘貼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見附件2),請應聘人員在發布網站上自行下載。

      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自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查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高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

      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2)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與崗位設置條件相關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和成績單、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報名,且報名與參加各環節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所在學校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等部門提供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符合畢業要求的證明。

      3.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不得重復申報。

      4.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5.《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核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提示:資格審核、考察等環節還要做深入、具體審查,請應聘人員認真對待,慎重選擇應聘崗位)。

      6.應聘人員對《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以在通過《職位表》中的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在報名現場進行,對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應等待電話通知并領取《考試通知單》,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考試通知單》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試時間、地點和方式

      1.考試時間為2023年11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試通知單》。

      2.本次校園招聘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3.具體考試方式將根據資格審核通過人數確定:

      (1)對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達到1:10以上的崗位(研究生直接進入專業測試環節,不占按比例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名額),先進行學科專業知識筆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只作為進入下一程序的依據;根據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選。

      (2)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未達到1:10(含1:10)的崗位,資格審核合格者直接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4.專業測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美術、音樂崗位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講”方式進行(備課30分鐘、試講15分鐘、測試時間根據專業特點確定);其他崗位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備課30分鐘、試講15分鐘)。英語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須用英語面試,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面試。對不按規定語言面試的,取消應聘資格。

      5.專業測試總成績即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計算方法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四舍五入)。美術、音樂崗位專業測試總成績=試講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其中試講成績占總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40%);其他崗位專業測試總成績=試講成績。

      6.專業測試環節,對于實際到場參加專業測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的專業測試總成績須達到專業測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本人所在專業測試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所有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不能計算平均分的,須達到命題組事先設定的專業測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7.考試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專業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并在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8.招聘計劃內同一職位專業測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以試講成績高者為準,試講成績相同者,再另行加試綜合素質面試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9.專業測試設立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非招聘單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內容相近學科的專業測試組可做整合。專業測試成績應當場評定并由考官簽字。專業測試考官要堅持對所有應聘人員同一評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視同仁,不打人情分。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命題和專業測試期間對所有出題人員和考官實行全封閉管理,紀委監委派員全程監督。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相關要求,在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1.體檢要求。體檢須在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體檢環節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體檢醫務人員及工作人員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生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過程中違反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成立2人及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方面情況。考察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應聘人員考察結果、考察不合格或棄權的,經招聘單位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名單或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查結果反饋給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環節因不合格而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不進行遞補。

      4.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且人事檔案通過審查的擬聘用人員,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人事手續。

      5.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校園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入編制,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園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6)在辦理聘用手續后一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

      6.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7.在校園招聘所有環節中,所有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聘用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8.本次校園招聘擬聘用人員聘用通知下發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和監督

      (一)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事業單位中違紀違規的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各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不論成績高低,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本次工作嚴格落實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要求。建議應聘人員考試期間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離,隨時做好個人衛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三)2024年新巴爾虎右旗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作出調整的,屆時在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四)本方案由2024年新巴爾虎右旗校園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議定。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市級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0470-6401759

      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新巴爾虎右旗校園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23年11月3日

      2024年新巴爾虎右旗校園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需求表.xlsx【17.91KB】

      2024年新巴爾虎右旗教育系統校園招聘.xls【25KB】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xbehyq.gov.cn/News/show/1150081.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內蒙古新巴爾虎右旗教育系統教師招聘 內蒙古新巴爾虎右旗教育系統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