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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衛生人才(醫生、護士等)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6-20 20:48:38 瀏覽:0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規定,南潯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23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9,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定向培養生除外),戶籍按崗位要求確定;

      2.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202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和戶籍限制;

      3.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人員(南潯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戶籍按崗位要求確定。

      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通過國民教育序列的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可按社會人員報考。上述人員須于2023630日之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留學人員須于2023630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需同時取得相應的學位;2023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930日前取得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自愿履行醫療衛生崗位職責,品行端正;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

      4.身體健康,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5.本次公開招聘所涉及到的工作經驗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23630日,戶籍的認定以2023630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6.年齡要求在1835周歲(即1987621日至2005630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取得衛生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按浙人社發[2013]197號文件執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有關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且2023630日未滿處分期限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其他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和相關要求詳見《南潯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6219時—63017時。

      2.報名網址方式:掃描下方二維碼報名

      (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3.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630日前,報名系統將每日公布報考比例不足1:3或超過1:8的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4.請報名人員務必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并根據崗位要求上傳完整、清晰的佐證材料。報名人員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對報名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請于工作日期間直接聯系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36219時—7117。

      資格初審期間,報名人員可登入報名系統(“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詢結果。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并負責具體解釋。

      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應達到一定比例才能開考(開考比例詳見附件),如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到開考條件,所招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

      (三)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在指定網站另行通知。

      開考崗位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報名系統(“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筆試。

      (四)筆試

      筆試時間:在指定網站另行通知。

      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筆試科目詳見附件。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約1周左右)可在報名系統(“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詢。

      (五)資格復審和面試

      1.資格復審

      面試前組織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人員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手簽姓名)。

      2)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及戶主頁)、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要求提供相應佐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社會人員須提供報名崗位所需要的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及戶主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文件)、執業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及其它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佐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社保證明、聘用合同及工作經歷證明。

      資格復審時間截止前,應聘人員確認放棄參加資格復審、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該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入圍面試名單確定后,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面試

      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開考崗位按一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2名及以下的崗位按1:3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另行公布。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評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再按各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筆試成績也相等時,另加復試。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

      (七)公示、聘用

      1.公示。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南潯區政務信息網、南潯人力資源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

      2.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調劑

      由于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而未能落實原定招聘計劃的崗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結束后,在取得面試合格成績的應聘人員中安排集中調劑。具體調劑辦法另行公布。

      (九)遞補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報到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的,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信息發布網站為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南潯區政務信息網(www.nanxun.gov.cn),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通過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2.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4.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南潯區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潯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2-3020672;監督電話(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宣傳部紀檢組):0572-3090575

      附件:南潯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湖州市南潯區衛生健康局

      2023619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nanxun.gov.cn/art/2023/6/19/art_1229211113_58925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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