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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金華市司法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6-28 18:49:06 瀏覽:0因工作需要,金華市司法局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從事法治建設工作。
一、選調范圍和人數
面向金華市范圍內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公開選調2名。市本級的報名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其他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和當地組織部門同意。
二、選調條件
(一)參加選調的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風優良,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
2.有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業務工作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的可放寬至37周歲(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
5.進入公務員隊伍滿2年(時間計算到2023年6月30日,下同),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6.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3日至7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報名方式:本人攜帶填寫好的《金華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到金華市司法局組織人事教育處(金華市政府機關大院西輔3號樓502辦公室)現場報名,聯系電話:0579-82469373。
3.資格審查:金華市司法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選調名額與報名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不足1:3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名額。
(二)組織考試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能力,主要考察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調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考試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結束后可在金華市司法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sfj.jinhua.gov.cn/)查詢筆試成績。未進入下一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履行職務所需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決策應變、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3.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
(三)考察與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選調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者主動放棄選調資格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四)公示與轉任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發現不合適的安排回原單位工作。試用合格的擬選調對象由金華市司法局對其在轉入、轉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本簡章由金華市司法局負責解釋,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嚴明選調紀律,報名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選調資格。
監督電話:0579-82628530
金華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6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fj.jinhua.gov.cn/art/2023/6/26/art_1229315352_4098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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