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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關于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3-14 08:31:33 瀏覽:0

      根據工作需要,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決定公開遴選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2名,遴選職位為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詳見附件《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市內各縣(市、區)級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中央機關、省級機關設在本市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單位)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單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7.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3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15日8:00至3月19日8:00(以郵件時間為準)。報名人員登錄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詳細了解遴選公告及有關附件公布的遴選資格條件,下載并準確填寫《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4年度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統稱《報名登記表》)后,將《報名登記表》(暫不蓋章,word電子版及本人手寫簽名的掃描件)、身份證、畢業證掃描件打包壓縮統一命名為“報考職位+姓名+手機號碼”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2732346636@qq.com)。

      本次遴選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位。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或退回原單位,且3年內不得報考。

      (二)資格審查。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在報名結束后及時組織資格審查,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向報考人員反饋是否進入筆試環節及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請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審查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根據面試資格審查、考察中的復核最終確定。

      (三)職位調整。筆試開考比例為5:1。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報經南充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職位,征得報考人員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機關其他職位。若本機關沒有其他職位,則不再調整。

      (四)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電話或短信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考試分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100分,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不指定復習內容。考生需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全程接受南充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監督,不受理查分申請。

      2.資格復審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遴選名額,按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計劃規定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未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登記表(雙面打印,須所在單位簽署“同意報考”并加蓋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公章)。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材料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材料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6.是否在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的證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組織部門簽字蓋章)。

      7.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材料須加蓋提供單位公章)。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遴選名額,按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5:1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證件不齊者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缺額不再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不指定復習內容。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差額考察對象(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差額考察對象與遴選名額之比為2:1。

      考察組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七)體檢

      根據考察、考試綜合成績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八)公示

      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調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確定為擬調人選,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調動后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確定職級,并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有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五、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嚴明遴選紀律,報考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遴選資格。

      (三)南充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咨詢電話:028—68277721

      監督電話:0817—3096650

      六、本公告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表:1.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

      2.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4年度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南充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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