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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寧波前灣新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招聘簡章

      發(fā)布時間:2023-08-11 20:25:24 瀏覽:0

      深入實施人才強區(qū)戰(zhàn)略,加快推進高素質專業(yè)化干部隊伍建設,引進、培養(yǎng)和儲備一批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所需的優(yōu)秀人才,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寧波前灣新區(qū)于2019年7月經浙江省政府批復同意成立、2021年12月29日正式掛牌,位于寧波市域北部、杭州灣南岸,是寧波對接上海的橋頭堡。新區(qū)規(guī)劃控制總面積604平方公里,目前常住人口72.34萬,建設用地總規(guī)模272平方公里。2022年,新區(qū)實現地區(qū)生產總值1379.5億元、同比增長4.1%,實現財政總收入233.9億元、同比增長2.6%,實現規(guī)上工業(yè)增加值759.6億元、同比增長6.6%;完成固定資產投資492.5億元,同比增長14.5%。新區(qū)重點發(fā)展汽車制造、高端裝備、電子信息、智能家電、生物醫(yī)藥等支柱產業(yè),區(qū)內設有寧波杭州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中意(寧波)生態(tài)園、寧波前灣綜合保稅區(qū)等重點平臺,成功落戶吉利汽車研究院、復旦大學寧波研究院、寧波杭州灣新材料研究院等一批科研平臺,累計引入世界500強企業(yè)26家,形成特色產業(yè)群40余個。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范圍、對象、具體條件和相關事項說明

      (一)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學位要求,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學位和范圍及資格條件等相關要求詳見附件。專業(yè)類別以《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參考目錄》為準。

      (二)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28周歲及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人員需符合戶籍或生源相關要求。戶籍以2023年8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四)暫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可憑學校證明等相關材料報名,但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暫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報考時可憑國(境)外學校畢業(yè)證書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報名,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但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上述招聘對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聘用。

      (五)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職位的人員不得報考;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得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8月15日9時至8月17日16時。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前灣新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查詢招聘公告并進入報名,然后按提示錄入信息。請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應在有效期限內)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8月18日9時至8月20日16時。

      招聘單位根據填寫的報名信息,對報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或再次報名時間:2023年8月21日9時至16時。

      已網上報名人員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初審及單個崗位通過初審人數不足1:3的,再次報名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逾期不得改報。(再次報名后,單個崗位初審通過人數不足1:3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指標,并在寧波前灣新區(qū)管委會網站予以公布。)

      (二)現場資格確認和考試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通暢,務必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和考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

      1、現場資格確認

      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附件1紙質版,貼照片并本人簽名)、本人身份證、戶籍或生源地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和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

      每個崗位符合條件的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不足1:3的,取消招聘崗位指標。

      2、第一輪面試

      現場資格確認后,對通過審核的應聘人員進行第一輪面試。第一輪面試采用雙向交流面談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試人員的學習經歷、專業(yè)知識、社會實踐、特長榮譽、談吐禮儀和工作愿景等綜合情況。面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第一輪面試結束后,按照各崗位招聘指標數1:6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入圍筆試人員,第一輪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對象;規(guī)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第一輪面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筆試。(第一輪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不足1:3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指標,并在寧波前灣新區(qū)管委會網站予以公布。)

      3、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筆試入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4、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寫作,總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第二輪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規(guī)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第二輪面試)。

      5、第二輪面試

      第二輪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等。面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6、成績

      本次招聘第一輪面試不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和第二輪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第二輪面試成績×60%。在第二輪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則另行加試。成績在寧波前灣新區(qū)管委會網站公布。

      (三)體檢

      體檢工作由前灣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及相關事項在寧波前灣新區(qū)管委會網站另行公布。體檢對象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等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規(guī)定在寧波前灣新區(qū)管委會網站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聘錄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在辦理聘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對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遞補規(guī)定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合格、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考生在公示結束之日前書面提出放棄或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均在該崗位第二輪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公示結束后,因故造成擬聘用崗位空缺的,均不作遞補。

      六、其他相關事項

      1、聘用人員統(tǒng)一納入事業(yè)編制人員管理,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須在新區(qū)服務期限滿5年后,方可辦理流動手續(xù)。

      3、本公告由寧波前灣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工作時間開放,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寧波前灣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4-89280149、89280167。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開放):0574-89280412。

      附件:1.寧波前灣新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x

      2.寧波前灣新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doc

      3.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xlsx

      寧波前灣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fā)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hzw.gov.cn/art/2023/8/9/art_1229023798_4297992.html

      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寧波前灣新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招聘 寧波前灣新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考編 寧波前灣新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