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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浙江省寧海縣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11-03 17:20:07 瀏覽:0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師資隊伍實際,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高學歷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共招聘教師30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和專業要求等詳見《2024年寧海縣公開招聘高學歷教師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寧海教育事業作貢獻。

      2.身心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技能要求。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范圍和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本科或研究生專業與招聘學科相符,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不限師范類別,不限戶籍。

      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分,或有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簽訂勞動合同的,須取得原單位同意后才能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現場報名地點:長春師范大學學工樓111室(吉林省長春市長吉北線677號)。

      2.報名時須提供材料:

      (1)2024年應屆畢業生所需材料:《2024年寧海縣公開招聘高學歷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份,貼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成績單、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www.chsi.com.cn)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

      (2)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所需材料:《2024年寧海縣公開招聘高學歷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份,貼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研究生階段和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www.chsi.com.cn)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

      (3)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仍未畢業的須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

      (4)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簽訂勞動合同的,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表、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請按上述順序裝訂。

      3.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及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將根據提供的材料,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審核通過,確定為考試對象;審核未通過的,向考生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4.符合條件的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若有虛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5.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二)考試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在現場報名時通知。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

      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招聘學科崗位均在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同時簽訂就業意向書。

      (三)體檢

      寧海縣教育局組織統一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核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考核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核者,須向寧海縣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五)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教育局、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1.擬聘用人員畢業后,憑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獲獎榮譽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等到寧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到。

      2.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解除原聘用(勞動)合同;2個月內未解除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3.寧海縣教育局審核擬聘用人員檔案,如符合招聘條件,報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4.被聘用人員按規定須實行五年服務期。

      5.試用期內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包括身體、心理不符要求)的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屆時取消聘用。

      6.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屆時予以解聘。仍未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屆時予以解聘。

      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7.若發現被聘用人員存在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已簽訂協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屬于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不得錄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有舞弊行為的,提供虛假材料的;

      (3)不按時報到,不服從分配的;

      (4)公示有異議且查實有問題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五、遞補規定

      (一)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均在本次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二)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核的,均不再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四)遞補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六、其他有關事項

      1.本次招聘的教師由寧海縣教育局統一分配。

      2.擬聘用人員直接分配在街道學校。

      3.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4.本公告由寧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4-65259687、65259627

      監督電話:0574-65259620

      附件:1.2024年寧海縣公開招聘高學歷教師計劃表.docx

      2.2024年寧海縣公開招聘高學歷教師報名表.docx

      寧海縣教育局

      2023年11月1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3/11/1/art_1229092282_59120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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