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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10-13 10:11:22 瀏覽:0為進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滿足市直學校(單位)對人才的需求,不斷優化學校人員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高校招聘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衢州市直學校(單位)需求,擬赴北京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或東北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等高校面向全國招聘2024年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共130人(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
每場結束后,已招錄的崗位計劃相應核減,未招滿(含放棄后未遞補)的崗位計劃沿用至下一場招聘。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品學兼優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高校2024屆畢業生,包含: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的及同期畢業留學回國的擇業期人員;
2.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4.年齡要求一般30周歲以下,博士40周歲以下;(北師大專場30周歲以下為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赴高校招聘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方案和公告報經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由衢州市教育局統一發布,具體校招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按報名、資格審查、資格比選、考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衢州教育網、“三衢教育”微信公眾號及高校就業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公告發布之后,應聘者可通過電子郵箱投遞簡歷(郵箱地址附后),進行網上預報名。2023年擬赴北京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或東北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等地開展校招,以公告通知為準。網上預報名的仍需現場報名。招聘會現場接受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北京人才周專場
現場宣講時間及地點:
2023年10月17日下午15:30-17:00,中國人民大學世紀館北大廳;
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北京師范大學京師大廈就業中心多功能廳101。
注:外校報考人員可通過北京師范大學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中心(http://career.bnu.edu.cn/frontpage/bnu/html/index.html)“入校申請”系統申請入校,參加招聘會。
2.其他高校專場
現場報名時間一般為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地點、崗位等信息關注后續發布。
3.報名者需提交材料(含網上報名):
①《衢州市直學校赴高校招聘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報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
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若有);
③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或在讀證明;
④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及符合要求的普通話證書(若有);
⑤學校蓋章的成績表;
⑥獲獎證書;
⑦其他體現技能、特長及報名資格等的佐證材料。
網上報名提供以上材料掃描版,掃描件匯總成一個PDF以“報考學校+報考學科崗位+姓名+學歷+畢業學校”命名;現場報名以上2-7項需審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因學校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學校提供在讀證明和未簽約證明)。
4.資格審查
各用人單位負責審核報名材料和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招聘時報考者可按崗位同時與多所學校咨詢交流,選擇其中一所意向學校報考,同一場次不可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學校或崗位。
衢州市教育局在考試前對初審合格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5.資格比選
資格比選由本次外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在符合條件人選中,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個別因報名人數不足的緊缺崗位,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照實際資格審核合格人數入圍面試;其他特別情況需經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6.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下一環節。
其中,考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統一組織。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資格。
7.簽訂就業協議書
依據考試合格者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1:1確定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放棄人員應簽書面聲明。
8.體檢考核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及《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等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可在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工作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由衢州市教育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
9.公示聘用
經面試面談、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聘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按照規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教職工準入查詢,查詢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聘用對象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如不能如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且不符合放寬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期限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教師崗位的聘用對象須在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崗位的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學科教師崗位的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未能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前因人員放棄產生的崗位空缺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研究決定。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經人社部門核準后,不再遞補。
聘用手續辦完后,需與學校簽訂約定為期五年的服務期協議,除國家法定規定外,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離原單位。
四、有關要求
招聘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規范程序,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組織人事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未按照規定程序組織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對違反招聘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若用人單位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所列回避情形,應回避,不得參加本次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決定。
附件:
1.衢州市直學校(單位)招聘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計劃表;
2.衢州市直學校(單位)招聘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報名表;
3.衢州市直公辦學校(單位)招聘簡歷投遞郵箱地址一覽表;
4.招聘崗位專業參考目錄
衢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1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jyj.qz.gov.cn/art/2023/10/11/art_1229278217_5186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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