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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6-28 15:22:02 瀏覽:0為滿足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根據《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規定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共71名。具體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3年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要求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體條件、心理素質,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
(四)應屆高校畢業生具體包含以下對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②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戶籍要求為“衢州市”的,面向衢州市戶籍或生源的人員,同時下列對象亦可報考:
1.報考者的配偶為衢州市戶籍的;
2.報考者或其配偶目前在衢州市參加養老保險并連續繳納一年及以上的;
3.服務衢江區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現在在崗服務或服務期滿但離崗未滿5年,歷年考核合格的;
4.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六)學歷及專業有關要求
1.在2023年7月6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
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下列情況,也可報考: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報考,但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2)在資格復審時,能夠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
2.學歷(位)及專業需為同一段學習經歷。
3.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能在學信網驗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以憑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但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
(七)年齡35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7月6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八)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報考者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要求以報考時戶口所在地為準,工作經歷(經驗)、養老保險繳納年限等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23年7月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經驗)。
三、招錄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經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技能測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衢江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jq.gov.cn/)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二)報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
(1)注冊及報名時間:6月30日9:00-7月6日17:00
(2)報名平臺: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
(3)報名網址:http://qssy.zjks.com
(4)注意事項
①報名入口:登錄系統選擇“其他社會考試”。
②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到該平臺注冊個人詳細的真實信息后,及時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和確認,一旦確認將不能更改。每位報考者限報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僅注冊未選擇報考崗位、更改個人信息后未重新選擇報考崗位、未確認報考崗位的,均視為無效報名。
2.網上資格初審
(1)時間:2023年7月5日12:00-7月7日12:00。
(2)在資格初審期間,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報考者可登陸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公布核減崗位
(1)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對少數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經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需求人數將相應核減直至核銷。核減核銷的招聘需求人數,根據工作需要,并結合報名情況,可轉為同一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中的其他招聘崗位。
(2)招聘崗位核銷的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可在自核減計劃公布起24小時內按要求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4.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初步定于7月13日9:00-7月15日12:00,筆試時間初步定于7月15日上午。請已確認報名的報考者密切關注衢江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的相關通知,及時登錄報名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載明的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筆試。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公務用車駕駛員”“救護車駕駛員”崗位筆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理論知識等;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結束后,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或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及時公布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現場資格復審要求等信息。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
2.現場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筆試合格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需專業技能測試、體能測試的崗位(代碼為“23、26、27、44”),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對象,其他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對象。入圍現場資格復審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現場資格復審須攜帶以下材料(將資格復審表及復印件按順序裝訂,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核對后,原件歸還):
(1)如實填寫并貼上照片的《2023年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
(2)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能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戶籍要求的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在衢州市繳納養老保險情況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畢業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及三方協議;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5)有“工作經歷(經驗)”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關單位工作期間社保繳費清單、勞動合同等材料;
(6)應主動提供能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報考“公務用車駕駛員”“救護車駕駛員”崗位的,提供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車輛管理所出具的近3個記分周期內無扣滿12分、無本人負主責的嚴重交通事故的材料(可下載安裝“交管12123”APP并注冊→點擊駕駛證圖標→安全駕駛記錄→點擊右上角篩選所需時間段→等待系統自動審核后生成無事故證明材料并打印,附報名表后)等。
3.體能測試
代碼為“44”的崗位須先行組織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主要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長跑等三個項目。
4.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1)專業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代碼為“23、26、27”的崗位,以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結合用人崗位的工作需要,測試報考者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其他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3)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
1.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即折合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
2.依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數。若折合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等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復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優先,必要時可進行加試。
3.體檢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聘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一般招聘崗位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及交通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報考者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者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核
1.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及《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2.考核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入圍考核對象公布之日起計算。考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宜聘用”,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六)聘用
1.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按招聘需求人數1:1比例,依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聘用對象。對擬聘用對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入崗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2.報考者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不合格、放棄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崗位空缺,可按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未明確具體用人單位的統招統配崗位,待完成招聘程序后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調配。
4.除取消聘用資格的,面試合格的落聘人員納入到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待聘備選庫,入庫對象待聘資格保留至同類崗位公開招聘公告發布之日止。
五、注意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區各部門(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考試的參考復習用書(資料)。社會上如出現任何以衢江區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方及單位無關。
(三)專業要求審查辦法。本次衢江區各招聘崗位所列的專業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的素質和能力,參照教育部專業目錄和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設定和資格審查。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他報考所須條件等要求需要咨詢時,報考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系(聯系電話已列在“計劃表”上)。對單位審核有異議的,可向區人力社保局反映,聯系電話:0570-3838706。
(四)本次招聘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未盡事宜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解釋及研究決定。
附件:2023年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表.xls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qjq.gov.cn/art/2023/6/26/art_1229721562_59019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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