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三亞事業單位招聘
2024年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4-01-26 18:10:23 瀏覽:0為進一步加大引進優質教育師資力度,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把關、寧缺毋濫、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
2024年畢業于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等4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海南籍公費師范畢業生。外省籍公費師范生擬來我縣任教者應按教育部規定的公費師范生跨省就業有關要求履行程序。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詳見崗位表(附件1)。
四、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2.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
3.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良好的語言表達、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素養;
4.身體健康、儀表端正、口齒清楚,經體檢符合標準;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月30日至2006年1月29日期間出生);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7.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8.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關要求
1.應聘考生在報考時如因尚未到畢業時間暫無法提供畢業證書的,須就本人畢業證書提交承諾書(附件3),承諾在2024年7月31日前應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三)職業資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報名時需提供對應專業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格證提交承諾書(附件3),承諾在2024年8月31日前應取得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因違法、違紀行為曾受到處分,且處分期未滿或處分期滿但未對相應處分做出撤銷的;
3.失信被執行人,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或被認定為報考不誠信的人員;
4.未完成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已被各級機關(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錄用,已與其他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聘用合同、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的,相關單位不愿意解除協議的不接受報名;
6.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時間和地點
招聘時間:2024年1月30日-31日(9:00—12:00,14:30—17:30)。
招聘地點:海口市第四中學初中部(海口市白龍南路4號)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lingshui.hainan.gov.cn/)、“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和招聘會現場發布。
(二)專場招聘會
由海南省教育廳舉辦海南省2024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供需見面招聘會,實行用人單位與公費師范生雙向選擇。
1.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應聘考生須在規定的招聘時間內到達現場進行報名。
2.資格審查
應聘考生資格審查在供需見面招聘會現場進行,須攜帶2張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并提交《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身份證、學生證、成績單、個人簡歷、報名表(詳見附件2)等材料,用人單位依據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通訊不暢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其他要求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
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考試環節。現場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錄用工作的全過程(含試用期)。
(三)考核
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考生手機短信。
2.面試內容: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等內容。
3.面試要求:進入面試名單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4.其他要求: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如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學歷層次高低順序排列;如學歷層次相同,按教師資格證層次高低順序排列;如仍然相同者,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方式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全部成績在招聘點及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四)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據招聘崗位職數等額確定擬聘人選。
(五)簽訂協議
根據“雙向選擇”原則,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六)體檢與考察
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承擔。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申請復檢,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未經同意不按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擬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公示7天。體檢、考察和公示期間,如考生放棄,或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錄用的,一律不予錄用。空缺崗位可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有關程序經人社、編
辦等部門核準并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由聘用學校和聘用人員簽訂《海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新招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三)擬聘用人員在簽約后至報到前,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負責。
(五)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作弊、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七)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
予返還,請報考者自行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詢途徑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
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眾號: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八、工作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監督電話:0898—83315659
咨詢電話:0898—83310860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招聘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表.xlsx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供需見面招聘會報名登記表.doc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lingshui.hainan.gov.cn/xxgk_57512/0400/202401/t20240124_3579375.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教師招聘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