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深圳事業單位招聘
2024年深圳小學光明學校中心校區面向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10-26 18:18:57 瀏覽:0因教育教學需要,深圳小學光明學校中心校區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在編教師26名,具體崗位見《深圳小學光明學校中心校區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武漢考點)》(附件2,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非在職),且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其中,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畢業生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學位證書應于畢業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學位證書的以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此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自研究生畢業時開始計算)可報考。
定向生限參加定向地區的招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身份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考學歷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職)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則大專學歷不能報考,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可以報考;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除符合專業要求外,還應具有和研究生專業對應的學位。
3.報考專業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3)。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包含在目錄中,其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必修課程70%以上相近的視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績單進行判定;同樣,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績單及中文翻譯文件進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如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述規定以相近專業報考。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3)本科專業為“教育學類”(B0401)或研究生專業為“教育學”(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專業研究方向與崗位要求學科一致的證明,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4)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的,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4.報考年齡
報考的年齡統一要求為40周歲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之后出生)。
5.對教師資格證的要求
考生應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如報考高中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中學崗位和初中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報考小學崗位的需提供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見附件4,須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不予辦理入編手續。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6)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報考方法及時間
此次招聘采取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所有網上預報名及現場報名人員均需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
1.預報名網址:https://szxxgmxxzx.htirc.cn,網上預報名截止時間為10月27日下午18:00;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11月1日上午8:00-12:00;
3.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武漢珞珈山賓館(武漢大學東湖店),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東湖南路19號。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初審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報考者應按以下順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收復印件查驗原件。
(1)報名表(紙質版)。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一頁)。
(3)學歷及學位證書。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者,需同時提供本科學歷及學位證書。
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暫無法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須提供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薦意見。境外考生無需提供畢業生推薦表。
(4)成績單和績點情況(截至當前學期的所有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內考生在學信網下載,國(境)外考生無需提供);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教師資格證、英語等級證書等)。
(7)在校期間所獲得的榮譽證書等材料。
(8)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學習或實踐成果的材料。
(9)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提交《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3年10月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考試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承諾書》。
2.有下列情形的,還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留學歸國人員報名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畢業的,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3)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4)已報考深圳市、區赴外招聘考試并已被錄用的考生須提交錄用學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招聘學校將組織專家組通過查看資料、詢問等方式,根據學歷、學位、專業、成績、在校表現、獲得榮譽等方面對考生綜合評分。通過綜合評分確定入圍人選,各崗位按照不低于擬聘人數的5倍確定進入下一輪考試的人選。報名人數不足擬聘人數5倍的,按實際符合崗位條件的人數確定進入下一輪考試的人選。
三、筆試和面試
此次招聘通過綜合筆試和面試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請報名考生保持手機暢通,考務組將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通過資格審查入圍筆試的考生。
(一)筆試
1.筆試時間:11月1日(周三)
2.筆試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須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證原件。考生身份證遺失的,須持臨時身份證暫時代替。
筆試由學校具體組織實施。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筆試內容等由招聘學校確定并通知獲筆試資格的考生。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學校根據崗位數量,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擬聘人數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上述比例的,可將所有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安排在11月2日(周四),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及組織
面試由學校統籌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將以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須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證原件。考生身份證遺失的,須持臨時身份證暫時代替。
(三)成績公布及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學校將結合考試總成績情況劃定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并在考試結束后在深圳小學官網上公布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學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各崗位按不高于崗位擬聘人數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專家審議后確定擬聘人選。
《招聘崗位表》中的擬聘人數只是初步計劃數,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招聘情況,增加或減少擬聘人員。
(四)擬聘人選公布
入圍體檢名單將在招聘工作結束后在學校官方網站上公布。
四、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醫院將在體檢表上簽署體檢是否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考察環節。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學校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學校官方網站(http://szps.sz.edu.cn)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辯,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異議,深圳小學光明學校曙光校區或者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五、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深圳小學光明學校曙光校區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相關薪酬待遇。
擬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報考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名時未取得的考生須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招聘查詢網址
深圳小學官方網站:http://szps.sz.edu.cn。
(七)咨詢電話:18924659081。
(八)本公告由深圳小學光明學校中心校區負責解釋。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深圳小學光明學校中心校區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赴外招聘教師考生報名表.docx
附件2:深圳小學光明學校中心校區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武漢考點).pdf
附件4:深圳市光明區屬公辦中小學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考試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承諾書.docx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zps.sz.edu.cn/Before/NewsDetail.html?sid=15&newsid=1865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深圳小學光明學校中心校區面向教師招聘 深圳小學光明學校中心校區面向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