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宿遷事業單位招聘
2024年江蘇省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衛生人才(醫生、護士等)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0-24 18:19:22 瀏覽:0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已經區政府批準建設,按照二級綜合醫院標準規劃設計,占地27畝,設置床位150張,隸屬于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經費渠道為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醫院位于運河宿遷港產業園內,預計2024年7月投入運行。為進一步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內容,詳見《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2023年10月28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未滿3年的在編人員;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5.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6.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7.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8.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2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1.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報名前通過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qsc.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8日-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宿城區衛生健康局808房間(宿城區吉林路與渤海路交匯處市民服務中心東樓)。
3.考生現場填寫《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證、各層次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職稱證書、教育部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以及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報考01--16崗的考生(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除外),須提供執業機構繳納的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間的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并現場簽字確認。以上各類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予以退還。
4.提供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張。
5.本次招聘現場收取報名費100元/人(現金),完成繳費的考生,因考生個人原因屆時不參加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
6.陳述申辯:考生對報名結果不服的,可向區衛健局提出陳述申辯,接到陳述申辯后在1個工作日內答復。
7.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審核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
(2)筆試開考比例為1:3。01、04、12崗位采用直接面試方式進行;其余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面試。
(3)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4)考生所填聯系號碼應保持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23年11月4日9:00--11:00(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以崗位需求專業知識為主。本次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另行通知)。
4.筆試成績查詢: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詢。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考試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直接進入資格復審;采取直接面試形式的,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現場提交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身份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注冊證等)。報考01--16崗的考生(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除外),須提供執業機構繳納的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間的社保明細及勞動合同,并現場簽字確認。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崗位簡介表》及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等,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當場發放面試通知單。
考生對資格復審結果不服的,可向區衛健局提出陳述申辯,接到陳述申辯后在1個工作日內答復。
(五)面試
面試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分析、理論素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綜合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分值為100分。參加面試的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面試。
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具體方法為: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總成績。直接面試的,以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成績相同的,參加筆試和面試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將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只參加面試成績相同的,也將另行組織考試確定。體檢人選名單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
體檢工作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體檢前須提供原單位(01--16崗須提供執業機構)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在職但體檢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衛健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執行。同時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及《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考察對象根據考察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過程中發現考察對象在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實際中止醫師執業活動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qsc.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后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至多遞補兩次)。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責任分工。宿城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簡章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全程邀請區紀委進行現場監督。
(二)政策口徑。專業設置、年齡、服務期規定等相關政策口徑如下:
1.專業設置。按《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設置。
2.年齡規定。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87年10月28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間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82年10月28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45周歲以下,指(1977年10月28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3.最低服務期規定。所有招聘崗位錄用后最低服務期限3年。
4.其他事項。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各種證書等,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國(境)外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江蘇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咨詢電話:宿城區衛生健康局0527-80975995
監督舉報電話: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0979909
附件1: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附件2: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_
宿遷市宿城區衛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3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sqsc.gov.cn/scq/gggs/202310/22164baa08a647288127adf5b66a889a.shtml
更多最新醫學人才招聘資訊請關注高才醫學微信公眾號(微信號:yxrcjob)。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江蘇省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醫生招聘 江蘇省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護士招聘 江蘇省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衛生系統招聘 江蘇省運河宿遷港中心醫院事業單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