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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永嘉縣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9-14 18:29:26 瀏覽:0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工作作風優良,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歷等條件;
(二)永嘉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滿三年(含試用期)事業人員,其中差額事業人員只能報考差額崗位,自收自支事業人員不得報考;其中新錄用到鄉鎮(街道)工作未滿五年(含試用期)的人員不得報考,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規定更長服務年限的從其規定;
(三)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確定等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3.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崗位及要求
詳見《2023年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
(一)現場報名審核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永嘉縣公共文化活動中心14樓1401室。
3、現場報名材料:本人報名表(附件2)、畢業證書、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核對人簽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他材料、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2張。
4、若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不到3:1,將取消選調計劃。選調計劃取消的,請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按通知要求改報其他符合崗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
(二)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筆試總成績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12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下一環節。
3.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于
(三)考察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遇成績同分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確定對象。
2.考察參照公務員考錄相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3.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考察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在中國永嘉公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選調對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與職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名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招聘單位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查。
(二)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
(三)這次公開選調的人員,按選調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四)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選調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選調資格。
(五)公開選調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六)咨詢科室: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咨詢電話:0577—67951821,選調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1。
(七)本公告由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計劃一覽表.xls
2.2023年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yj.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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