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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江西省新余市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2-03 08:00:59 瀏覽:0

      為改善和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新余市2023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為保證本次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的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堅持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堅持依法依規辦事。

      二、遴選單位和職位

      (一)遴選單位:市直部分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二)遴選職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或相當職務職級層次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1.新余市范圍內(含中央、省駐市單位),縣級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新余市范圍內(含中央、省駐市單位),縣級以下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參公人員。

      3.新余市范圍內自2018年1月后因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從縣(區)參公單位劃轉安置在非參公事業單位且在編在崗,并在原參公單位已進行參公登記的參公人員。

      通過公開考錄、公務員轉任(調任)、軍轉干部安置等依法依規進入參公單位的參公人員,可以報考機關公務員職位。

      (二)報考的基本資格和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以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在機關(參公)單位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除應符合在本級機關或現工作單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還須在現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

      5.除專業性較強的崗位以外,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84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具體要求以職位表(附件1)為準。

      6.現任職務職級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職務職級層次。

      7.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10.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遴選職位表),其中專業分類按照《江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附件2)執行,相近專業或者目錄中沒有的專業,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需在報名前經公開遴選單位同意和市委組織部確認后,方可報考。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或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以后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等。

      7.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尚在任職試用期或提拔(進一步使用)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遴選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公務員所在單位黨組(黨委)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切實履行把關責任,充分考慮人選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有不宜作為遴選人選的情形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薦其報名。

      四、遴選方式

      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遴選。

      (一)各遴選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遴選單位商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達不到最低比例或遴選單位無降低比例意愿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結束后,將劃定合格分數線。遴選單位在合格分數線以內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各職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面試。面試比例一般為1:3,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遴選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達不到最低比例或遴選單位無降低比例意愿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

      遴選單位可以在面試后加試。加試成績計入面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需要加試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均參加加試,因人員放棄等原因達不到1:2的,經遴選單位商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選擇是否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

      (三)筆試成績、加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設置為100分,總成績計算方法為:

      無加試科目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有加試科目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70%+加試成績×30%)。

      (四)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差額確定考察人選。面試(含加試)和總成績由遴選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同一職位遴選人數為2人及以下的,遴選計劃與考察對象人數比例為1:2。同一職位遴選人數為3人及以上的,考察比例為1:1.5(遇小數進一位)。

      (五)遴選單位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不唯分取人。

      各遴選單位不得擅自終止遴選程序。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應在面試資格審查前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遴選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參加公開遴選、選調。

      五、遴選工作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遴選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18:00,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到遴選單位現場報名并參加資格審查。資格預審通過的,由遴選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另行領取筆試準考證。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職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被取消后,之前報考該職位的可以在2023年12月8日9:00—17:00改報其他職位,除此之外,報名成功并通過了資格預審的報考人員不能改報其他職位。在規定時間沒有改報的,視為放棄。

      本次遴選考試采取誠信報考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報名參加遴選人員在遴選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情況的,記入遴選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參加公開遴選、選調。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遴選公告、職位要求和《新余市市直單位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有關政策說明》(附件4),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證書等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被取消遴選資格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二)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考試科目一門,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2023年12月16日。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三)面試(加試)

      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加試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遴選單位組織實施。

      1.資格復審。面試前,由遴選單位負責通知入圍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由遴選單位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通過的,方可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推薦表》《誠信報考承諾書》原件、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近兩年工作業績報告(2000字左右,含電子版)以及遴選單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2.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職位要求加試的,加試由遴選單位自行組織實施,只加試一個科目。加試時間為面試結束后至2023年12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由遴選單位確定并通知報考人員。加試內容及形式應與職位表中所公布的一致。

      遴選單位要及時將加試成績報市委組織部匯總。

      (四)考察、確定人選和體檢

      考察、體檢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1.考察。面試結束后,遴選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規定比例差額確定考察人選并告知報考人員及其單位主管部門。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圍考察。入圍考察人員排名不分先后。

      遴選單位要派出有組織人事工作經驗和熟悉擬遴選職位情況的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疾煲怀稣螛藴?,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素養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單位。

      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年度考核登記表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出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準認定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程序。

      考察中要征求紀檢監察、綜治、誠信、公安、意識形態、失信執行等方面意見。考察可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干部群眾、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意見,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意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疾鞂ο笏趩挝灰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確定人選。遴選單位綜合考察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遴選人選。考試總成績不作為確定遴選人選的唯一依據。

      3.體檢。由遴選單位集中組織擬遴選人選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4.遞補。體檢階段,擬遴選人員體檢不合格,由此產生職位空缺的,由遴選單位決定是否遞補,事先應報市委組織部備案。除體檢階段遞補外,在面試結束后,不再遞補。

      遴選單位確定擬遴選人員后,書面報送市委組織部。

      (五)公示、試用和辦理轉任手續

      1.公示。市委組織部對遴選單位報送的擬遴選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由遴選單位通知擬遴選人員到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須事先報告市委組織部同意。試用期間,不轉移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

      3.辦理轉任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遴選單位書面向市委組織部申請辦理轉任手續。

      職位咨詢電話:見職位表

      政策咨詢電話:0790-6459091

      附件:

      1.遴選職位表

      2.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

      3.報名推薦表

      4.有關政策說明

      5.誠信報考承諾書

      中共新余市委組織部

      2023年11月29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NYQ9cIp-_3uyhNFrg0Yh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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