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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肅省民樂縣總工會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8-01 17:55:17 瀏覽:0為進一步推進“縣級工會加強年”暨強縣級工會行動,配強基層工會人員力量,夯實基層基礎,經研究決定,民樂縣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3名,集體協商指導員2名(其中民樂工業園區職工服務中心1名),共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集體協商指導員主要工作職責
1.指導基層單位做好工會組建、會員發展工作,指導基層工會開展規范化建設和建家活動;
2.幫助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開展集體協商、參與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維護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和民主權利;
3.向職工宣傳普及《中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及勞動法律知識和政策法規;
4.推動企事業單位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支持和幫助職工預防和治療職業病,維護職工勞動安全、休息休假和職業健康權益以及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益;
5.了解困難職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況,開展困難幫扶工作,促進困難職工解困脫困;
6.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反映職工訴求,開展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提高職工心理適應能力,結合實際做好釋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及時報送工作信息;
7.幫助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投身建功立業,廣泛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推進職工經濟技術創新,參與“五小”群眾性活動;
8.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互聯網+”工會普惠性服務;
9.做好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綜合能力強,遵紀守法,品德良好,作風正派,群眾基礎好;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與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操作水平,熱愛工運事業,善于做職工群眾工作;
3.本次招考年齡限在28歲以上、40歲以下(
4.具有民樂縣戶籍。因婚姻關系已經領取結婚證的,一方為民樂戶籍,另一方戶籍在外地的,可以報考;
5.性別限定詳見招聘崗位簡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或影響期未滿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有失信行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尚未撤銷的;
(5)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步驟
(一)發布公告
由民樂縣總工會通過民樂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崗位、招聘人員條件資格、招聘程序等。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錄民樂縣人民政府網,認真閱讀《民樂縣總工會2023年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集體協商指導員的公告》,自行下載并按要求填寫《民樂縣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表》或《民樂縣總工會公開招聘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表》,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攜帶填寫好的《民樂縣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報名表》或《民樂縣總工會公開招聘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彩色藍底免冠照片4張,到縣總工會二樓職工服務大廳(民樂一中正門口東側)報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職位。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并且符合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3.初審反饋:縣總工會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確定專人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現場反饋和電話反饋,原則上在收到報名人員材料后24小時內反饋審核結果。報名結束后,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未通過初審的,不予補報。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招聘計劃。減少招聘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并為其他報名人數較多的職位進行統一調劑。
(三)考試
本次考試擬定于8月中旬,采取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應試人員應按照《準考證》標明的考點地址提前熟悉具體交通路線,避免耽誤參加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裸考形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工會相關知識及勞動法律法規、公文寫作等。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筆試時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比例內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四)總成績確定
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6:4的比例確定,即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總成績確定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按招聘計劃1∶1比例等額確定人選,由縣總工會組織開展。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委托縣級醫療機構進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人員空缺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達不到筆試、面試劃定合格線的,不得遞補)。
2.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縣總工會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人選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因考察不合格、主動放棄考察資格或未提供證明出現人員空缺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達不到筆試、面試劃定的合格線及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在民樂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崗位人員空缺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并履行考察和體檢程序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審批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縣總工會按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八)工資福利
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集體協商指導員的工資福利根據《張掖市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1.工資標準。聘用人員月工資總額4200元左右(含養老保險、醫療及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主要由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工資按照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目前為1670元)的150%確定;工齡工資按照每滿一個工齡年每月增加100元的標準確定(工齡從與縣總工會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之日起計算),累計增加不超過1000元/月;崗位津貼為300-500元/月。
2.社會保險。縣總工會按照城鎮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為聘用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集體協商指導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并按相關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3.福利待遇。享受帶薪年休假、體檢、計提工會經費等相應的福利待遇,縣總工會辦理職工互助保障。
四、人員管理
1.聘用人員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機關事業單位編制;
2.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集體協商指導員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或不履行聘用合同的,予以解聘;
3.民樂縣總工會每年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集體協商指導員的工作業績、遵章守紀等情況進行考核,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2.本公告由民樂縣總工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6-4426345(民樂縣總工會)
監督電話:0936-4421193(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1.民樂縣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集體協商指導員崗位簡表
民樂縣總工會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gsml.gov.cn/gggs/202307/t20230731_1086934.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甘肅省民樂縣總工會事業單位招聘 甘肅省民樂縣總工會考編 甘肅省民樂縣總工會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