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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新疆昌吉州木壘縣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1-03 18:00:25 瀏覽:0

      根據自治區《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和《關于創新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新人社發[2017]81號)規定,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2023年昌吉州木壘縣事業單位招聘人才40人。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學歷、年齡、專業等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應、歷屆畢業生,招聘職位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職位職責的能力;

      4.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職(執)業資格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符合招聘職位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

      7.考生應具有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學歷應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

      8.在符合專業等招聘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職位。

      涉及招聘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服務期限等條件的,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當日(2023年11月2日)。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和具有相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3.企業單位在職且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

      4.已納入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5.曾經在公務員、事業單位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考核不稱職(不合格)被不予錄用(聘用)未滿5年的,或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受到開除處分未滿5年的;

      6.報考人員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綜合知識測試、面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日-11月10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在11月10日19:00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http://www.zxbm.work:8002/Home/ExamHome?examid=00230919091933),按照公告及招聘職位條件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認證、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印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掃描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具有相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成功后不能修改。考生須保證填報信息和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上報時未完整準確填報的,報名結束后不予受理。

      3.凡報考職位有專業要求的,考生須自行對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附件2),選擇與自身所學專業相符的職位報考。因個人理解有誤、填報信息虛假、填報信息有誤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11月3日-11月11日(10:00-19:00),資格審查采取線上的方式進行,根據考生報名信息和上傳的印證資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上傳資料不完整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材料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看本人資格審查結果,請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關注系統反饋信息,并保持電話暢通。

      2.資格審查中涉及到專業條件的,依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附件2)審核。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5年內不得參加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6日-11月17日,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考核(綜合知識測試)通知單。

      (三)考核(綜合知識測試)

      1.考核(綜合知識測試)時間:2023年11月18日,考點設在木壘縣,采取線下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見考核(綜合知識測試)通知單。考生應按照通知單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核(綜合知識測試),未按時到達或未攜帶相關證件又不能證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綜合知識測試)。

      2.考核(綜合知識測試)采取國家通用文字書面作答方式進行,實行量化賦分制,滿分為100分,考核(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40%。測試內容包括政治素質、法律素養、文化素養、職業能力等四個方面。

      (四)公布考核(綜合知識測試)成績

      1.2023年11月23日,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公布考核(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及入闈考核(面談)人員名單。

      2.根據考生考核(綜合知識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原則確定資格審查入闈人員:招聘1至3人(含)的職位,按照1︰5的比例入闈,招聘4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入闈;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入闈;綜合知識測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談入闈名額,綜合知識測試成績相同且同為規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闈。綜合知識測試違紀和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不進入面談環節。

      (五)考核(面談)

      1.考核(面談)入闈人員于11月25日19:00前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考核(面談)通知單。

      2.考核(面談)時間為2023年11月29日-11月30日。考核(面談)采取線下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見考核(面談)通知單。考生應按照通知單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核(面談),未按時到達或未攜帶相關證件又不能證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面談)。

      3.考核(面談)主要對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工作協調能力與責任意識、人際溝通與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考核,采取量化賦分制,滿分為100分,考核(面談)成績當場公布。考核(面談)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60%。

      (六)公布考核總成績

      1.2023年12月2日,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公布考核(綜合知識測試、面談)總成績,同時公布入闈體檢最低分數線及入闈人員名單。考核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考核總成績=考核(綜合知識測試)成績×40%+考核(面談)成績×60%。綜合知識測試成績、面談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根據考核總成績,在最低分數線以上按具體職位與入闈人員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一職位考生考核總成績相同時,綜合知識測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綜合知識測試成績相同時,采取對同分人員增加一輪面談的方式,總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七)體檢

      1.入闈體檢考生于2023年12月3日19:00前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體檢通知書。

      2.2023年12月5日,組織考生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執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附件3)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4),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3.體檢不合格或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自被告知體檢結果3-5日內,經本人書面申請,可組織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復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空缺的職位,在入闈體檢最低分數線以上,按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八)考察

      1.考察時間:2023年12月8日-12月12日。

      2.考察主要對入闈考生的證件、相關資料、個人檔案原件及個人真實情況進行復核,并采取多種形式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應屆畢業生應聽取學校相關組織意見,考察歷屆畢業生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考察已參加工作人員應聽取原工作單位意見,考察從事個體經營等靈活就業人員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職位,在最低分數線以上,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組織考察。

      3.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公示

      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核實,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并按照考核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考察、公示人員。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下發聘用文件,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在1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編制和聘用手續。凡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6-12個月,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招聘單位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

      三、紀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招聘工作中發現的違紀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二)對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不提供真實情況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對情節嚴重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考生,5年內取消其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資格。

      (三)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要求給予處理或處分。對違反工作紀律和相關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發布變更公告。網站查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j.gov.cn)-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輔導班、不指定考試教材及輔導資料,報考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994-23476090994-4822196

      網上填報技術咨詢電話:0431-81173909

      網上繳費技術支持電話:95070

      監督電話:0994-2206004

      附件:

      附件1:2023年昌吉州木壘縣事業單位招聘人才職位表.xlsx

      附件2: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docx

      附件3: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xls

      附件4: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doc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cj.gov.cn/p120/sydwzp/20231102/202190.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新疆昌吉州木壘縣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招聘 新疆昌吉州木壘縣事業單位考編 新疆昌吉州木壘縣事業單位公務員招聘